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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欣欣化纤有限公司决定在张家港投资建设年产12万吨涤纶超细复合纤维直纺长丝的项目,预期投资36038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新征用地面积为22亩,建设地点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街道,紧邻于张家港市欣欣化纤有限公司南侧(长江东路相隔),其东侧为废弃的影剧院、南侧为马路和河流、西侧为停用的办公楼,该地属于规划工业用地。预计用工425人,三班制生产,年运行时数为8520小时。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张家港欣欣化纤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差别化化学纤维,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属于鼓励类第十七、纺织类中3.各种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高技术纤维生产;查江苏省工商业鼓励发展的重点技术、产品导向目录(2005年)属于九、轻工与纺织类中19.碳纤维、芳纶纤维、高性能氨纶、绿色生态可降解纤维(pla、lyocell等)、高强高膜聚乙烯纤维、高技术纤维素纤维以及多功能、差别化化学纤维生产。查《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中第十二项“纺织”行业中的第3条“各种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高技术纤维生产”。根据《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中第十一项“纺织”行业中的“(二)各种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高技术纤维生产”。 查《关于印发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导向目录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的通知》,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能力、产品,在以上产业政策中均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的要求。
根据以上文件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项目建设与当地规划相容
本项目选址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街道。项目地规划用地性性质是工业用地。本项目在该处建设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远期规划用地范围内,项目地周边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工业集中区,周围有张家港市兴豪氨纶纱厂、张家港市舜天氨纶纱线制造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港龙织带有限公司、欣阳化纤有限公司、天欣化纤有限公司、东辰国贸等多家企业存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的性质为化工生产基地,是张家港市化工企业的聚集区,也是保税区的工业配套区,主要发展精细化工、工程塑料、医药生物工程等。本项目性质为差别化纤维生产,虽不属于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当前发展的重点,但属于该区域中适当发展的行业。项目用地位于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远期规划的f5地块内,性质为工业用地。
因此,本项目与规划相符。
4、项目地区的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尚好
(1)水环境质量现状
由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可知,长江(张家港石牌港闸~张家港朝东圩港)各监测断面水质监测因子浓度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中的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本项目投产后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由保税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对长江水质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因子pm10、so2、tsp监测浓度均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满足环境质量要求。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基本良好。
本项目投产后各污染物经过处理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少,经预测分析其对项目地周围环境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环境空气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地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投产后声环境仍能维持现状。
5、污染物排放达标可行性、与区域总量控制要求的相符性
经过工程分析及预测评价,拟建项目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接入保税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排污总量在胜科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平衡。
本项目聚合反应废气是酯化反应、缩聚反应阶段产生主要含乙二醇和乙醛,废气经冷凝回用后由15m排气筒排出。纺丝废气所含的主要污染物为高温加热后挥发的水蒸气和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活性炭过滤器过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排放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和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推算的限值。燃料燃烧废气由水煤浆锅炉燃烧产生,主要含有so2和烟尘,经水膜除尘碱液吸收后各类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2中ⅱ时段二类区标准,通过高度35米的排气筒集中排放大气。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指标可向张家港市环保部门申请。
项目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再经过衰减至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排放。
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无二次污染。
综上,各污染物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措施可行、可靠。
6、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
张家港欣欣化纤有限公司在原辅材料选择方面使用了环保清洁的原辅材料,水耗、能耗、物耗均低于国内同行业水平;采用了国际先进的常压酯化生产工艺和技术,生产设备为世界先进、环保的设备;污水处理能实现连续稳定达标回用;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采用了清洁的原辅材料和清洁能源,废水回用率达到100%,与同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水平相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较先进的水平。
7、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调查表明,本项目建建设得到了受调查公众的普遍支持。网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8、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街道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与区域总体规划相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尚好,项目竣工投产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水平能够达到清洁生产企业要求,对项目地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得到了受调查公众的支持。
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在严格落实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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